在足球比赛中,当比赛因各种原因中断后,需要通过特定方式恢复进行。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明确规定了五种恢复比赛的方式,每种都有其适用条件和执行标准。
1. 开球(Kick-off)
开球用于比赛开始、下半场开始、加时赛各半场开始,以及进球后重新开始比赛。开球时,球必须放在中圈中心点,所有对方球员需站在中圈外,且球必须向前踢动才算比赛开始。值得注意的是,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。
当进攻方球员最后触ng体育球后,球整体越过对方球门线(非进球),则由防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任意位置开出球门球。球门球可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(但不能直接射入本方球门)。自2019年起,规则允许对方球员在球门球发出前进入禁区,但若干扰发球仍属违规。

3. 角球(Corner Kick):当防守方球员最后触球,球整体越过本方球门线(非进球),则判给进攻方角球。角球从离球出界最近的角球区开出,可直接射门得分。防守球员需距离角球弧至少9.15米。
4. 界外球(Throw-in):当球整体越过边线,由最后未触球一方掷界外球恢复比赛。掷球者必须面向场内,双脚部分站在边线上或边线外,用双手从头后经头顶将球掷出。界外球不可直接得分,若直接掷入对方球门,判为球门球;若掷入本方球门,则判角球。
5. 坠球(Dropped Ball):当比赛因规则未规定的特殊情况(如球员严重受伤、外部干扰等)暂停,且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况时,裁判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。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位置(若在球门区内则移至区外最近点)将球 dropped,待球触地后比赛恢复。自2019年规则修订后,坠球通常只给最后触球一方(除非在球门区内),且对方球员必须保持至少4米距离。







